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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骨轮回[无限] 第23节

    “好险。”元墨做了个擦汗的动作,啊,没汗。

    “确实是好险。常人一入那幻境就会溺死,尸首留在湖底,让成群的红鲤啃食干净。咱们巧就巧在你是纸人,不需要呼吸,我修鬼道,暂时屏息也无碍,所以才活到现在。可若是一直不察觉,再过半个时辰你我都会死在里面,我被活活淹死,你的身体泡化掉。”

    元墨听着直揪心,差点就再死一回。“那……为什么您的香号没变呢?”

    “香号和法器相仿,它们本身就有预示和辟邪的力量。”钟言索性全告诉这小孩儿了,“你记住,就算是最高明的巫术也有破绽,总能察觉到不对的地方。就如同咱们看到的那些红鲤鱼翻着肚儿在游,预示你我已经沉在了湖底,往上看时就看到了鱼肚白。而离生门越近,越有不受巫术干扰的事物,我跟随一条看似正常的红鲤鱼带你游出来,你我才逃过一劫。”

    一番话,元墨心惊胆战,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就不再惧怕,没想到下蛊的人还想赶尽杀绝。原来,在看到那片死去的米虫时自己和大少奶奶就跳湖了,他们睁着眼睛,躺在湖心足足半个时辰。

    “皮身人看到咱们中计,便趁机化作我的样子,骗了你家少爷。”钟言略感庆幸,那人之所以没有立刻对秦翎下手,一定是大伤元气。自己虽然没有除掉他的原身,但也重创了他。一旦休养生息几个时辰,他必定卷土重来。到那时候,秦翎才真的凶险。

    “这事,是我轻敌了。”钟言的手指卷着发梢,“你放心,我是个睚眦必报之人,必定让他血债血偿。”

    元墨正担心大少奶奶甩手不管了,马上跪下扣头:“谢大奶奶开恩!不过少爷身上的伤怎么办?”

    亵裤一脱,钟言才知道有多少伤口是自己没见到的,单单是大腿内侧就有好几个半指深的血窟窿。

    “唉,拿药来。”他指了下喜台的药罐子。

    元墨赶紧拿过来,看着钟言亲手给少爷擦血、上药,黏糊糊的药膏用指头塞进伤口里头,看着就疼。“这是什么巫?能破解吗?”

    钟言只摇头:“下蛊我还能对付一二,巫术我也不怎么遇见。先看看这药膏能不能令伤口缓解吧。”

    这话有几分骗人的意思,钟言不太懂巫术是真,可若是真想揪下巫之人出来,花些时日和精力也不是没指望。但眼下,确实是没有必要了,秦翎能活的时日不等人。

    “若是能好,我日日去配药。”元墨点了下脑袋,往常这个时辰他肯定困了,这会儿精神抖擞,“还有件事……少爷心气高,您能不能劝劝他别糟践身子?”

    “我只能对付行恶的人,秦翎他一心求死,我又不渡人。”钟言深深地吸了一下,却不出气,“不早了,我要睡了,有事儿明早再办。帮我点上些上好的沉香,我熏着香,睡得也好些。”

    “是。”元墨赶紧去办,心中忐忑不安,不知少爷能不能挺过明日。香点上了,烛火也吹灭了几根,今日不是小翠守夜,元墨守着时暗时明的烛火,不断烘烤着半湿的双手。

    钟言仍旧躺在软塌上休息,并不打算和秦翎共枕同眠。今日他也耗费了不少精力,躺下没多久,眼皮逐渐发沉,沉香令他好眠,一直睡到了下半夜。窗棂响动令他惊醒,刚一睁眼就看到外面的天空打了个白闪,雷声跟随而来,他立即看向床铺,已经空了。

    秦翎人呢?钟言急奔向窗口,外头已经暴雨如注,站在滂沱大雨里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瞎了的秦家大少爷。

    元墨刚烘干的身子又湿透了,在雨里不停地劝:“少爷咱们回去吧,您淋不得啊!”

    “放开。”秦翎孱弱的身子一步三晃。

    “少爷……”元墨心疼不已。

    秦翎摸着黑往前走,任由雨水冲刷着身体,昨日燃起的盼望在眼前破灭掉,他还以为自己有救,原来只是妄想。刚刚那几步路,从屋里走到这里已经磕磕绊绊,成了一个完全的废人。

    一个废人的心,无人能感同身受。

    忽然,他的身体一下子横了过来,双脚也离开了地面。元墨抹掉脸上的雨水,惊奇地看着,大少奶奶竟然将大少爷给……横抱起来了?

    “少奶奶神力啊!”他忍不住赞叹。

    钟言怀里的人不重,但抱着也有几分吃力,转身往屋里去。“看不见就寻死,读书人就这么难伺候?”

    秦翎愣愣的,转而又恼羞成怒:“你一个女子……把我放下!”

    被一个女子打横抱起,这是秦翎从未想过的事情,哪怕两个人已经拜堂成亲,成了面子上的原配夫妻。一瞬间他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忘记了眼盲,只顾得心里那些礼义廉耻的教条,自己怎么能被女子横抱?

    他试图挣扎,可惜没几下就没了气力,刚才好不容易走出去,在钟言的几步来回当中就回到内室。沉香加上水汽,还有煎炉上的桃花酒煎,混合着两个人身上淡淡的药气,他被轻轻地放在了床边。

    “啧,一身好衣裳,又淋湿了。”钟言放下他之后就开始宽衣,可能是因为烛火暗,又因为这个人眼瞎,他只留下了白色的单衣。元墨也跟随进来,顾不上腿脚是不是发软,先拿了脸巾和脚巾进来,着急忙慌给秦翎擦。

    他的头压得很低,生怕一不小心看着少奶奶的衣衫。

    而这些,秦翎自然是看不见的,只能任由元墨擦拭面颊上的雨水。元墨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好好劝,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担心哪句话没说对,惹少爷难过。

    可是他分明记得,少爷原本的性子不是这样,他知书达理,谦卑温和,还能舞刀弄剑,肆意地骑马打猎,也会带着自己和三少爷上树玩弹弓,掏鸟窝,惹蜂子……好日子一去不复返,怎么就成了现在这样?

    “别哭了。”尽管元墨尽力强忍,可秦翎还是敏锐地听到了他的哽咽,“别可怜我。”

    元墨使劲儿地吸了一鼻子:“不是可怜。”

    “谁见了我,都觉得我可怜,我看得懂,他们的眼神都在可怜我。”秦翎有一刹那的自轻自贱,但仅仅是一刹,这悲愤交加的心情就转变成了无能的恼怒,“出去!”

    “可是……”元墨不想走,他已经习惯了少爷这些年的喜怒无常。

    “出去。”秦翎闭上了无用的双眼。

    现在该怎么办?出不出去?元墨这些年都是听少爷的,这会儿忽然看向钟言,不知不觉就倒戈到少奶奶那边去。虽然他什么都没说,可眼神里明明白白,是求着大少奶奶管管少爷。

    这点心思钟言怎么会看不懂,这会儿已经斜卧在软塌上了。“成了,你也湿透了,出去烤烤火。”

    “谢大少奶奶。”元墨赶紧扣头,这算是应下来了,这才安心退下,还小心翼翼地带上了门,生怕关门声惊扰。

    窗外轰雷,暴雨如注,院落里的竹子不堪重负,纷纷折弯了腰,还有几根已经断裂,凄凉地横在地上。竹叶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再不复白天的清朗,萧条之下还有些阴森。

    钟言起身将窗关上,走向了秦翎,手指刚要触碰他的眉骨,秦翎有所感知,立即转向了另一侧。

    “咳咳……你为什么还不走?”秦翎说,声音里仍旧压着怒意,不知和谁发脾气。

    “大雨天的,你发哪门子的脾气呢?”钟言饥肠辘辘,来了这里他就没吃饱过。

    “我就是这样的性子,你可以走。”秦翎始终不看他,不愿意这幅面孔示人,“别赖着不走。”

    “怪不得元墨说你喜怒无常,睡之前还好好的,都哭成泪人了……”钟言重新坐到他旁边,有种萧飒的爽快,“元墨那孩子对你是真心好,你想要被雨水冲死,也要拉上他吗?”

    秦翎的膝盖破了,可他却不去管,仿佛承认因为眼盲而跌跤是一件耻辱事。“我并没有拉上他,等我一走,他自然有他的出路。”

    “这么说,你都安排妥当了?”钟言问。

    “他五岁开始帮我磨墨,我自然安排妥当,总不能让他一辈子为我守灵扫墓。”秦翎提起自己的后事并不忌讳,显然,他也是想好了的,也接受了即将闭眼的现实,“你为什么还不走?咳,最好,最好今晚就走,明早别让我见着你。”

    “你别急着赶人,我是一定会走的,总有散伙的时候。”钟言半分气都不生,“我问你,傍晚咱们去看梨树,我和你聊什么了?”

    一句话,让秦翎痛不欲生,那时候自己明明还能看见。“你这么快就给忘了?”

    “忘了,我记性不好。”钟言用最直接的谎话搪塞,“你再说一遍,我下次就记得住。“

    “不必了,你记不记得住都和我无关。”秦翎忽然看向钟言这边,尽管他明知道看不见,还是看了,表情里不止有恼怒,还有一份被人轻视的心酸,像遭到了背叛。钟言一下看懂了他的神情,恐怕那时他和冒充自己的皮身人说了些真心话。

    可这又怪不得自己,那会儿和你说笑的人又不是我。钟言将此事跳过不谈,只摇着头:“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胸口的闷火复燃,秦翎拧着眉头,恨不得将这人打出去。“我……咳咳,我生不如死,怎么就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家里这么多美味佳肴,日日递到你嘴边,你吃都不吃,这还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钟言恨透了糟蹋食物的人,“你可知道……有些人饿得饥肠辘辘,却只能看着,一口都吃不上?”

    秦翎万万没想到他是说这个“福气”。“那些吃食我都没有动过筷,就算动筷了,吃不了也可以赏给下人。”

    “我要是你,就算下一刻死了,这一刻也要做个饱死鬼。”钟言摸了摸平平的小腹,“你是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

    秦翎又不言语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以前……经常饿肚子么?你爹娘,对你不好?”

    雨还下着,风仍旧猛烈,关上窗的内室飘着沉香,竟然让钟言生出些奇怪的想法,以为自己真的和他过上了日子,再无近忧,只有说不尽的笼心夜话。

    “还好,但总有挨饿的时候,我饭量比寻常人大一些。”钟言继续揉着肚子。

    秦翎抿了下嘴,好像他从未打听过她吃了些什么。“你家里可还有兄弟姐妹?”

    “没有。”钟言回答。

    竟然没有?秦翎猜到了,她家里如果没有兄弟姐妹还吃不饱,必定是爹娘苛待。“你喜欢吃些什么,尽管去后厨要,咳,没人敢不让你吃。只是……往后不要随意搂抱,你毕竟和我不同。”

    有什么不同?我和你一样是男子,你若是长胖了,我可能还抱不动呢。钟言不由地笑了一下:“这有什么,别说搂抱了,你腿上的伤还是我擦的呢。”

    “你!”秦翎立刻抓紧裤带。

    “晚了,该看的我都看见了。”钟言戳了下他的面颊,“这有什么……”

    “你是不是……有过男人……”没想到秦翎将话锋一转,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问得钟言接不上话。

    “没有男人的女人,不会这样大胆。”秦翎几乎认定了,短暂的安静了,看不出在想什么,不一会儿又说,“你拿着休书去找他吧,别跟着我。”

    “我哪有什么男人?夫君,你是不是病糊涂了?”钟言哭笑不得,岁数不大,想得倒是挺多。

    “哪有女子和你一样的?必定是有……就算没有,也不能随意脱我的裤子。”秦翎气红一张脸,摸着床框往旁边挪动,钟言笑了笑,将火炉挪到床边:“快烤着吧,烤干了赶紧睡,我也睡了,明日还有事忙呢。”

    说完他走回软塌,将湿了的衣衫全部脱了,换衣裳的时候也不遮掩,反正秦翎看不见,哪怕自己光着身子他也不知情。

    大约是元墨进来给秦翎换过衣衫,钟言躺在榻上总能听到脚步声,时不时还有磕磕碰碰的动静。等外头的风雨停下,钟言这一觉才算是稳稳地睡下,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直到感觉有一件衣裳披在他身上。

    除了衣裳,还有熟悉的药味。

    “她……她昨日晚上做了什么?可曾吃过东西?”天快亮了,秦翎已经换过衣服,又涂了药膏,以前总是冒血的血窟窿现在不再黏手。虽然他看不见了,可能够想出这人睡觉时候的模样,必定是不修边幅,散着头发,金钗随意地扔在枕边。

    “少奶奶……晚上……晚上在院子里转了转。大概是在厨房吃过了,没听着少奶奶说饿。”元墨一夜没睡,眼下也没有乌青。

    “半点规矩都没有,一个女儿家,到处瞎逛……咳咳。”

    钟言忍不住笑了一下,结果就是这个笑声被秦翎听到,立刻从他身边走开。真不经逗弄,笑一下他也生气?钟言睁开眼睛,干脆走到他床边去,秦翎的面颊微红,坐在床边像是生着闷气。

    “还知道问我晚上去了哪里,关心我啊?”钟言摸了摸秦翎的脸。

    “你做什么!”要不是身体不允许,秦翎差点跳起来。

    “都成亲了,摸一下都不让啊?你的身子我看都看过了。”钟言逗他,又摸了一把,反正他躲不开,“秦公子看着心情不错,今天得吃饭了吧?”

    秦翎想不到自己竟然有被女子轻薄的一日,摸索着,推她的手:“不劳你费心,你今日该走了吧?”

    “又催我,等我真走了,你可别哭。”钟言抓了他的手,只是想给他把把脉,没想到秦翎又别别扭扭地抽了回去,翻身躺下,一句不说了。

    这古怪的脾气,看将来谁能和你过。钟言瞥他一眼,决心要故意气他,没有再回软塌,而是在他旁边直接睡下了。但也不只是为了气他,一个眼瞎的病秧子,活不了多久,自己气他干什么,而是为了听床下的蛊虫有没有什么异动。

    它还活着,而且每次蠕动都能引起铜钱手串的震动,只是已经奄奄一息。于是钟言更加确定了,也就这两天的功夫,秦翎一定会有大祸,那人一定回来。

    又一次睡着,钟言确实是累了,原本以为来秦宅冒充一回新嫁娘就能吃饱,没能料到到现在还是亏本买卖。天亮之后,吵醒他的就是院门口的鸡鸣,那只大公鸡真是下定了心思要和自己死战,又在院落门口飞来飞去。

    起身后,钟言没瞧见秦翎,光瞧见元墨在院门外头拦鸡。

    那病秧子又去哪儿了?钟言目光巡视一圈,找着了,一大早就坐上轮子椅,不知道在院里干什么。看着他单薄的背,钟言忽然升起一点心酸,这么好的命格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了?当真是可怜。

    再一转身,钟言被铜镜里的自己吓了一跳,脸上被人用毛笔画了一只乌龟,画得还不好,丑兮兮地占满整张脸。

    “……”刚刚还觉着秦翎可怜的钟言决定收回这个看法,这位公子要不是病得起不来,恐怕也是个淘气好动的。

    半个时辰之后,厨房的家仆送饭来了,秦翎回屋避而不见,不叫人看出他的异样,送来的饭菜照样是一口不动,全部赏给了元墨和小翠。元墨也不用吃,假装夹了几口就全部给了小翠,苦着一张小圆脸看大少奶奶。

    “你又想求我什么?”钟言已经换好了衣裳,准备去院里看看。

    “嘿嘿,大少奶奶宅心仁厚,是天上的菩萨。”元墨搓着小手过来。

    “就你嘴甜。”钟言伸了一根指头搓了搓他的脑门儿,“又怎么了?”

    元墨没马上开口,求人的事,自然先要亮出好处。“其实我们少爷不是真心赶您离开,您嫁进来之前他是置办了东西的,有上好的玛瑙戒指,镶宝石的金钗,绸缎面的玲珑骨扇子。我看您手上空着,先给您拿个戒指戴上吧,总归都是您的。”

    “别,我从不戴那些东西,更不摇扇。”钟言没那个习惯,再说那都是身外之物,“说吧,又求我什么?”

    元墨傻笑:“给少爷做点吃的。”

    “我现在就想啊,你家少爷是不是成心的,他就是逼迫我下厨给他做。再说,还有力气给我脸上画王八,我看他还能再饿两天。”钟言记仇,但还是说,“不过我还真打算去厨房看看,皮身人离不开火,必然要在厨房转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