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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45节

    第747章 章你给我闭嘴

    “我认为,轮j中各行为人是否jiany得逞(包括三种情况:一、均得逞;二、因意志以外原因均未得逞;三、部分人得逞,部分人未得逞),属于强jian罪既遂或未遂的问题。这是因为:

    第一,所谓未遂,轮j并非是独立的罪名,只是强j罪的一种法定加重的情形,所以轮j本身没有独立的既遂和未遂问题,只有强j罪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问题。

    我觉得,你们可能是把认定轮j这一强j罪的加重处罚情形,与认定强j罪既遂和未遂相混淆了。

    第二,如果轮j也分既遂和未遂,那么对轮j中部分人jiany得逞、部分人jiany未得逞的情形,是对全案以轮j未遂定,还是仅对jiany未得逞的部分人以轮j未遂定?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因为如果全案都定轮j未遂,那么已jiany既遂的被告人肯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仅对jiany未遂的被告人定轮j未遂,而对jiany既遂的被告人以轮j既遂定,那到底轮j是既遂还是未遂,难以自圆其说。

    我认为,在主观上,轮j是基于共同jiany认识的共同实行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行犯强j既遂的,对其他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教唆犯、组织犯,还是共同实行犯,都应按强j罪既遂论。

    当然,这其中也是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具体量刑标准都一致。对于帮助犯、从犯,一般应当依法给予从宽处罚,而对于jiany未得逞的共同实行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方轶说完停顿了下,看向众人。

    周颖等人消化着方轶刚才的话,没有说话。

    “本案中,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了轮流jiany妇女的行为,其中向庆斌既遂,孔枢未遂。

    从共同犯罪的角度讲,检察院认定两人均为强jian既遂,没有问题。但是在量刑时,应将轮j情节考虑在内。

    对强j未遂的被告人孔枢来说,由于他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立功),同时又具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我觉得法院有可能会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我建议你们再跟检察员沟通下,着重从这两个点去说服检察员。到了法庭上,我觉得这两个点也是辩护的点。”方轶解释道。

    (注:司法实践中,强j妇女的既遂标准为结合说,jiany幼女的既遂标准为接触说,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都是如此)

    听完方轶的解释,杜庸有些许的失落,既然方老大和检察员都这么认为,法院那边这么认定的可能性非常大,眼下能做的事就是尽最大可能,把表弟的刑期减下来。

    几天后,杜庸表弟的案子开庭了,由于开庭前杜庸和周颖与检察员沟通了多次,控辩双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所以庭审现场,大部分时间是第一被告人向庆斌的辩护人在发言。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背妇女意志,轮流jiany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j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孔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同时考虑到其个人jiany目的未得逞,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向庆斌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孔枢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未提上诉。

    判决生效后,杜庸带着大姨和大姨夫去看了表弟孔枢。孔枢的案子了结后,杜庸缓了好几天才调整过来。

    一周后,云乔约谷总父子再次来到律所,这次欧阳杰没有跟来。

    地下停车场内,谷浚有些紧张:“爸,你说方律师会不会看出来?”

    “不好说,走一步看一步吧。这案子了了以后,你给我老实点,否则我打断你的狗腿。”谷洪庆低声喝道。

    谷浚被吓的一哆嗦,急忙点头。

    父子二人下了车,走向电梯间。

    会议室内,谷家父子看着桌上的文件,一言不发,脸色不太好看。

    “谷总,这份文件上的问题都是我们根据案卷和之前您儿子描述的案件情况,草拟出来的。

    第一条:我们从网上查了与谷浚购买的那台二手车相类似状态的奥迪车的价格,二手市场价值在三十五万元左右,但是谷浚却能以二十一万的价格买下来,如何合理的解释是个问题。

    第二条:谷浚说之前卖给他车的人名叫赵新,但是根据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的调查,那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也从来没有登记过这个名字。你们如何解释?

    第三条:……”方轶拿起桌面上的文件读道。

    “方律师,您不用念了。这上面写的问题,我们一个都解决不了。我们也确实没那能力解决。”谷浚毕竟年轻,方轶几句话下来,他就有点些沉不住气了。

    “既然您两位信得过我们,愿意委托我们办这案子,我觉得您两位应该跟我说实情。”方轶看向谷家父子。

    “方律师,就现有的材料来看,如果做无罪辩护,能不能行?”片刻后,谷洪庆岔开了话题。

    “很难,我们可以这么辩护,但是法院大概率不会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因为这个案子疑点太多,当庭检察员随便拿出一个问题来,咱们都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方轶摇摇头说道:“但是……”

    “但是什么?”谷洪庆的身子向前倾了倾,问道。

    “但是如果谷浚承认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我们可以跟检察员谈,对他从轻处罚。”方轶在说话的同时注意着对面父子的反应。

    “为什么要承认收购的是赃物?我是冤枉的。”谷浚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你给我闭嘴。”谷洪庆骂完儿子后,转头看向方轶:“方律师,您为什么给出这样的建议?理由是什么?”

    第748章 法官会信吗?

    “理由很简单,因为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法院很可能推测您儿子谷浚对涉案车辆系被盗赃车这一事实早就明知。”方轶说道。

    “推测?为什么?”谷洪庆父子同时问道。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收购赃物罪要求,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买赃行为,亦即行为人以相应的对价购买了他人通过犯罪所得的赃物;主观上,行为人有买赃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所购买的对象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仍为购买……”方轶解释道。

    “可我确实不知道买的奥迪车是赃物啊!”谷浚一脸委屈的喊冤道。

    云乔瞥了他一眼,心道:装,使劲装,这演技不去竞争奥斯卡真可惜了!

    “是否明知,不是你说的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法院会根据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本案中,已有充分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属于被盗车辆,是赃物,这一点你们不否认吧?”方轶问道。

    对面的父子二人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之前谷浚说涉案的奥迪车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人民币二十一万元的价格,从一个叫赵新的男子手中购得。

    从购车地点上看,这种交易是正常的,但是从双方约定的价格上看,可推断出谷浚主观上存在明知奥迪车是赃物的可能,因为市场价与交易价格差了有十余万元。”方轶说道。

    “那万一那个赵新急于用钱,故意低价出售奥迪车呢,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多啊,急着用钱和不急着用钱,出售车辆时要的价格可能差很多!”谷洪庆辩解道。

    “对呀,当时他跟我要的价格也挺高,是我跟他砍价砍到二十一万的。”谷浚补充道。

    “好吧,即便如此。但是车辆行驶证是假的,这个你们不否认吧。”方轶觉得没必要跟他们抬杠,继续说道:“不是我有意这么说,因为涉及到案件事实问题,你们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是不知道当时现场是什么情况的。

    即便现在你好我好大家好,到了最后法院不讲情面啊!所以在开庭前,咱们必须把工作做扎实。”

    “嗯,方律师,我明白您的意思。您这也是为我儿子好。行驶证确实是假的,这个我们不认也不行。您继续说吧。”谷洪庆点头道。

    “您理解就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可视为被告人应当知道其所购车辆为赃车。

    本案中,涉案的奥迪车既无交易凭证,又未办理登记(套牌车,行驶证是伪造的)和过户手续,显然属于‘证件手续不全’,符合《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方轶说完,看向谷家父子,希望他们能说些实话。

    “但是……方律师,我是被骗的,被那个赵新给骗了。当时我给他押金,他让我把车开走,而且还给了我行驶证,我买车时确实不知道那是赃物……”谷浚苦着脸说道。

    “我也愿意相信你的话,但是你购车经过的真实性……,法院很可能不会信你。”方轶一脸诚恳的说道。

    “为什么?”谷浚瞪着无知的眼睛,看向方轶,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答案一般。

    “我们查阅了案卷,在你被抓后,公安机关曾对你作过三份讯问笔录。在该三份笔录中,你对购车经过的交代基本一致。一般来说,你的交代有较高的可信性。但审判机关未必会采信你的辩解,理由是:

    一、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去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了调查取证,但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并未发现你说的那个叫‘赵新’的男子。而且在该交易市场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你与‘赵新’买卖车辆的交易凭证。

    所以,你之前说的关于在机动车交易市场购得涉案车辆的辩解,无证据印证,不能成立,奥迪车是怎么来的存疑。

    二、在你与‘赵新’商定以二十一万元价格购买奥迪车后,你提出试车,对方要求你交纳十万元押金,试车完毕后再支付余款并办理过户手续,收钱后对方给你出具了一张收条,并将车辆行驶证交给了你。

    但是当公安机关问你要收条时,你却称忘了把收条放哪了。

    根据上述情况可知,涉案奥迪车的交易,既没有交易文件,又没有收条,关键证人赵新还查不到,该交易有悖于商品交易规则和常理。公诉机关和法院会认为你所说的话是存疑的,可信度不高。”方轶解释道。

    “我觉得交易很正常啊!我是出于对二手交易市场的信任,才交易的。虽然没有交易文件,但是车在我手里啊,我给他钱,他让我试车,这有什么问题吗?那个叫赵新的我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谷浚狡辩道。

    “交易真的正常吗?奥迪车的交易不是一般商品交易,如果你是无商品交易知识、无生活阅历、无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我肯定同意你的说法。

    但你不是啊,你在买奥迪车之前,在相同的交易场所刚刚卖了自己的宝马车,如何进行交易你是知道的,也有一定的经验。而且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你不认识赵新,在偌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难道你对任何一个人都信任?”方轶盯着谷浚的眼睛,问道。

    谷浚有些慌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方轶知道只要再稍微再给他点压力,他可能就会崩盘,年轻人毕竟阅历浅。

    “在赵新未提供二手车市场的机动车交易凭证,你也无法确认交付的奥迪车是否存在权利和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仅凭一张收条你就将十万元给了对方。你不觉得你的辩解有悖于常情吗?

    退一步讲,即便你当时把十万元交给了对方,作为证明购车交易的唯一凭证,从常理来看,你不可能不妥善保管。

    本案从你购车到案发不足半年时间,你却说收条找不到了,不用说我是律师,就算你从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过来,他也不可能信你的话,法院的法官每年审理那么多案件,什么情况没见过,他肯定会怀疑你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所以你的辩解无法成立。”说完,方轶靠在了椅子上,面无表情的看向对方。

    第749章 你呀,还是太嫩了!

    谷浚沉默了,不由自主的掏出香烟盒,点了一支,不断的吸着。他父亲谷洪庆一直在听,没有插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是那句话,今天约您二位来不是为了让谷浚非得认罪,而是要把案件的疑点都摆在桌面上,让您二位知道、了解,以免上了法庭被检察员把谷浚问懵了,自己说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话。”方轶的声音轻缓了许多。

    “方律师,还有其他的吗?”谷洪庆抬头看向方轶。

    “嗯,还有一点。

    当初奥迪车被确认为被盗赃车,被交警扣押后,当时谷浚曾向交警称奥迪车是从朋友处借的,并承诺会带朋友去交警部门讲清事实。

    但是在侦查阶段,谷浚又变了说法,称他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一个叫赵新的人手中买的奥迪车。

    他前后的辩解不一致,不能不让人对他辩解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就算谷浚说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买奥迪车的辩解是真的,那为什么他不在第一时间如实的向交警说明情况,洗脱罪责,而是作虚假陈述,称车是从朋友处借的?这不符合常理啊!

    咱们不说公检法机关会怎么想,就连我都觉得谷浚在案发时作虚假陈述,有掩盖事实真相的故意和目的。那么这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呢?他的辩解还可信吗?

    所以我说,法官和检察员不会信谷浚的辩解,有可能会认为谷浚在购买奥迪车时,已经‘明知’奥迪车系赃车。

    我说的这几个点是本案最明显的瑕疵,当然本案还有其他瑕疵,我就先不说了。”方轶解释道。

    “行,方律师,我服了。不管我儿子说的真假,您的分析和判断让我信服,我特么都觉得这事有点怪,不可理解。”谷洪庆挠了挠头,一把抓过儿子的烟盒,给自己点了一支。

    “这案子有没有对我儿子有利的地方?”吸了两口烟压惊后,谷洪庆问道。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案子最大利好就是一切都是推测,没有直接证据。”方轶回道。

    对面的父子二人愣住了,谷洪庆开口道:“不是……方律师,我有点懵。您刚才说的好像我儿子要是不进去,都天理难容,怎么这么一会儿又说没有直接证据?”

    “凡事都有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方轶微笑道。

    “方律师,我不想知道马的事,我就想知道,您说的没有直接证据,对我儿子有多大好处?”谷洪庆一脸不解的问道。

    “最大的好处就是,公安部门认定的窝藏赃物罪,因为证据不足,基本上很难成立。”方轶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