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小尾巴
29.小尾巴
“我管他怎么变,我的感情没变就够了。”苏天翊眼睛里翻涌着不容决绝的狠戾。 “也不是说不给你,”徐泠洋故作难色,“叫哥……” 毕竟前两天苏天翊还在他面前闹了一通来着。 “哥。”苏天翊毫不犹豫。 徐泠洋张了张嘴,没想到苏天翊回答的这么干脆,朋友哪儿有隔夜仇的,他也爽快摊了摊手,“那我直接让秘书把那个公司的资料和负责人的电话全给你,有什么后续要求直接找我。” 苏天翊给他比了个OK的手势。 他们三个一起给林煜的mama烧了点儿纸,上了烛香后就离开了。 逝者下葬之后,宾客再聚一聚,整场葬礼就接近尾声了。 两天后,度假村里的人陆陆续续离开了,林煜有些事情没办完,还要在村子里多待一天,但在此之前,他先把任池洵送上车,让他去深圳坐飞机回东北。 因为任池洵的老家就是东北的。 任池洵站在车旁边,一脸不情愿,妖媚的狐狸眼中呈着泪水,白茸茸的耳朵垂在发间,九条狐狸尾巴晃得格外欢快,眼巴巴地看着林煜,企图萌化林煜的心,别把他送走。 林煜无奈地扶额,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旁边的保镖,他们可都是徐泠洋派来的,专门送任池洵离开,林煜也不能违拗徐泠洋的命令私心的将任池洵留下。 并且林煜一直记得徐泠洋的那句:我一定把他活剐了。 林煜害怕徐泠洋真对任池洵下手,必须赶紧把任池洵送走,就当保他小命了。 他揉揉任池洵的脑袋,叮嘱道:“去那么远的地方,记得照顾好自己,经常给我回电话,还有,少去酒吧,要懂得洁身自好,你也不小了。” “是你非要用人类的年纪来看我,我压根没长大好不好?”任池洵噘着嘴,满心满脸的不悦。 其他的狐狸都是靠着长久的修行才能化出九条尾巴,几千年前还有九尾狐,后来就没有了,到了近代,几乎绝迹了。 任池洵跟他们不一样,身上流淌着纯净的瑞兽九尾狐的血,出生就是九条尾巴,起点很高,但他却不思进取,不喜欢修行法术,爱在人间流连享乐,靠着过硬的颜值,成天就喜欢勾搭漂亮的妹子。 “等我死了你才会长大?”林煜又心酸又无奈,这话一说出口,任池洵的眼泪就在眼眶聚集,打转,那模样,跟林煜欺负了他似的。 林煜叹了口气,开始用长辈的语气说教他,“我没有骂你,只是让你收收心,要是遇见喜欢的姑娘了,就带回来给我看看,别成天到晚身边来来去去一堆人,你就是这点儿比我和舅舅好,性取向没问题,舅舅生前还想抱孙子呢,你加把劲儿,认真专一的谈一个。” 任池洵嘟着嘴,垂着脑袋说:“喔,我知道了。” 说着,他准备抱着林煜撒撒娇,毕竟是犬科动物嘛,可那爪子一抬起来,身旁的保镖就咳嗽了两声,提醒道:“任少爷,您再不上车的话,飞机就要晚点儿了,咱们还要跟徐董交差,您别让我们难做啊。” 任池洵眼睛一横,眉毛一瞪,两只白毛耳朵登时就竖了起来,呲着牙就准备怼回去。 林煜一把拉住他,“行了,赶紧上车吧,我说的话你放心上,听见了吗?” 任池洵点点头,吭哧吭哧地在兜里掏了两下,摸出一条毛茸茸的,只有成年男性手掌大小的尾巴,他将这条小尾巴放在林煜手上。 “这啥啊?手机挂件?”林煜脱口而出,不怪他看错,因为这小东西太像手机挂件了,只是上面的毛比人造毛要顺滑一些。 “什么啊,这是我一年前炼出的一个护身法宝,里面有我的一点儿法力,我也没使过它,不知道效果咋样,但这是我做出的最好的东西了,”任池洵悻悻地抽了两下鼻子,粉色的鼻翼轻扇,可怜的让人心疼,“我不在你身边你要保护好自己,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了,你要是再出了这档子事,我怎么办呐。” 说着任池洵一个没绷住,瘪着嘴哭了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会收好的。”林煜说完,那些保镖就开始催促任池洵上车了。 任池洵像要去幼儿园舍不得离开父母的小孩子似的,哭的眼泪鼻涕直流,他跟个犯人一样,不情不愿地被推上车,“哥,你要保重啊,下次我不知道什么才能回来看你了,你要经常给我打电话,不能不记着你弟弟啊。” 林煜嘴角抽了两下,“哥知道了,一路保重啊。” 他手里攥着小尾巴,目送任池洵的车离开这个小渔村。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只剩天边一点残阳,林煜身上的黑衣服被夕阳染得有点儿红,他深吸一口气,眼中的温和褪去,重新换上一副冷漠禁欲的神情。 “麻烦你们一趟,把晏如庚带过来吧。”林煜转身对身后的保镖说。 这些保镖是徐泠洋专门派来保护他的,为的就是保证林煜在就任总裁之前的人身安全,以免再出现绑架这种事,而徐泠洋本人在昨天下午就回到深圳去处理事情了。 眼下就只剩林煜还待在这个小村子里。 保镖对林煜点点头,就着手去办了。 一行人的影子投映在石滩上,被拉得老长,他们踩着海边的石滩,走向渔村边缘,晏如庚几天没吃顿好饭,也没睡个好觉,浑身脏兮兮的,被人架着胳膊,拖着往前走。 他嘴上贴着胶带,支支吾吾地发不出一点儿声音,苍老疲倦的眼睛紧紧盯着林煜笔挺的背影,目光恳切,满是哀求,可林煜压根不回头看他,对他发出的动静也充耳不闻。 林煜看上去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天晓得他会怎么处置仇人,正是因为无法预料,晏如庚心底的恐惧就更甚。 前几天海关放松之后,他就顺利出境了,他怕徐泠洋他们留有后手,在欲擒故纵,于是晏如庚打算立刻躲到东南亚去,可谁知出境还没一个小时,愣是在海上被抓了回来。 都是晏生不会办事! 一栋被烧得只剩模糊轮廓的房子映入众人眼帘,房屋在夕阳下黑漆漆的,但是里面却没多少杂物,是徐泠洋叫人收拾干净了,准备后期进行翻修。 可林煜却制止了,他不打算翻修,而是准备将这里全拆了。 因为走进院子的那一刻,林煜终于体会到了他舅舅所说的:与其触景生情,还不如不看。 望着四四方方的院子,林煜总能想到这里最初的样子,每到春季,绿莹莹的玉兰树挂满了白色的花朵,香味清幽扑鼻,树下挂着的鸟笼里,几只鹦鹉在里面打盹,而韩凌就坐在摇椅里,吹着海风乘着凉…… 可现在回应他的,只有一片焦糊的腐败气味,玉兰树都被烧死了,树干被烧得漆黑,看不出本来面貌了。 保镖拖着晏如庚走屋里,一把将他丢在地上,他那老胳膊老腿儿的,哪儿经得起这一摔,立刻就疼得眼冒金星,呲牙咧嘴,等他缓过劲儿睁开眼睛之后,就见自己面前出现一双皮鞋,一路往上看,掠过笔直修长的腿,正撞上林煜冰冷的眼神。 晏如庚心里咯噔一下,林煜背对着光,他看不清林煜脸上的表情,可他那寒凉的眼神却犹如一把剔骨的刀,好似在他心上凌迟。 他连忙翻了个身,双手被捆在身后导致他不能跪直,只能像条虫一样伏在林煜的脚边给他磕头。 “林总,要怎么处置这个人?”保镖问道。 “你们都出去吧。”林煜淡道。 保镖以为林煜要问晏如庚的话,他们不能旁听,就十分有眼力见儿的退出了这栋房子,守在外面。 可是守了半天,都没听见里面发出任何声音,没有谈话声,也没有哀求声,他们心里疑惑,却没一个敢进去看看里面发生了什么。 “老大,咱们要不要进去看看?”一个面容稚嫩的保镖问道。 老大点上烟抽了一口,“还是别去了,里面这位爷得罪不起。” “要是徐董问起里面发生了什么,我们怎么回答啊老大?” 老大也正烦这个事儿呢,徐泠洋特别交代,林煜身上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一字不落的汇报给他,跟人形监控一样。 他叹了一口气,回头望里面瞧了一眼,好巧不巧就看见林煜脚步沉重地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他面色凝重,手上戴着一双黑色皮质手套,有什么东西正顺着手套往下流,等滴落在地,才看出那是刺目的鲜血。 “林总,那人要我们帮忙处理吗?”男人出于工作要求问了一句。 “不用,已经处理掉了。”林煜说罢,一边脱掉手上的手套,一边往后山走。 男人惊愕了两三秒才回过神来,林煜的语气平静到就好像刚刚吃过饭一样,他连忙对身旁的使了个眼色,叫他们跟上去,他自己则是折返回屋子里看看情况。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平静的脸色遮住复杂的情绪,林煜是一个能很好控制面部表情的人,绝对不会让外人从表情看出心底的想法,这是韩凌培养出的结果。 保镖在身后不近不远的跟着,林煜只当他们不存在,自顾自在脑中回忆起上山的路,生怕走错了一般,脚步踩得格外重。 等他到了目的地,天空中仅剩的夕阳也消失了,黑夜笼罩万物,东升的月亮悬在天边。 林煜跪在韩凌的坟前,跪得笔直端正,额前的发丝垂在高挺的鼻梁上,他握着手套,手撑在膝盖上,这几天刚下过雨,经过雨水的洗涤,南方直接降温了,泥土还是湿润的,裤子被水浸湿,黏黏的有些不舒服。 但是林煜的注意力却不在这上面。 他默默跪在坟前,没开口对韩凌说话,寂静的环境下只有几声虫鸣和平稳的呼吸,可那每一下的呼吸都仿佛能闻到刺鼻的血腥味,混着烧焦的气味灌进身体里,闻起来不好受,但心里很畅快。 不知跪了多久,腿有些酸,林煜抿了抿嘴唇,长叹一口气,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对韩凌说:“我这么做,您会理解我的,对吧?” 回应他的,只有寂寥的秋风。 林煜站起身,准备离开,结果一转身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穿着连帽卫衣和牛仔裤,身形高大挺拔,月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比例完美的身材。 怎么是徐泠洋,林煜皱了皱眉,起身走向他。 徐泠洋站的地方和林煜跪过的地方有一段距离,仿佛是刻意保持的,他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压在帽檐下的双眼亮晶晶的,红唇在月色下格外艳丽,他双手插兜,嚼着泡泡糖看着走向他的男人。 “你怎么突然来了?”林煜低声问道,也不知道他站这里等了多久。 吹起的小泡泡破在嘴边,徐泠洋淡淡看了他一眼,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而是问道:“你杀了晏如庚?” 他虽然语气平稳,可林煜还是察觉到夹杂在其中的怒意,他捏紧手套,轻笑一声:“看来处理得不是时候,原来他对你还有用。” 徐泠洋嚼泡泡糖的动作顿住了,他觉得林煜这话有点儿阴阳怪气,林煜好像生气了,于是他连忙改口,艰涩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给你派了那么多人,你想做什么要他们去做就好了,为什么要亲自动手。” 林煜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他没搞明白,“如果不亲自动手,我咽不下这口气。” “行,你开心就好,”徐泠洋恶狠狠地嚼了一下嘴里的泡泡糖,他只是不想让林煜手上沾上罪恶的血,可惜人家不领情,他嘴角一扯,“前两天我跟陈渐程去祭拜你mama了,她去世的消息为什么没报告总部?” “条件不允许。”林煜波澜不惊地回答他,没有丝毫情绪。 林煜说的是个事实,十年前正是风声鹤唳的时候,整个JC四分五裂,谁会去管一个二十多年待在医院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