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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已经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代名词。突然,人流密集的前方传来一阵阵吵闹的声音。人群围在一起,起哄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彬鸢在人群外面瞧了瞧也挤不进去,拍了拍旁边一个兄弟的肩膀,打探道。“这位兄弟,他们是在做什么?”“公子不知道吗?今天宜春坊呀,免费让人尝一遍销魂的滋味,不收银两哦。不过……下不下的去口,那就要看各位的毅力了。”男子说话间,脸上带着让人恶心的笑容。彬鸢礼貌性的感谢他,这时候人群也散开来,原来被人围着的是一个穿着破烂,双腿靠着铁链的男子。男子身形瘦弱,一双手竟是磨破的伤口,披着头,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面容,双手无措的在地上攀爬,原来是个瞎子。围观的百姓戏弄着,宜春坊的管事高声吆喝着,手上牵着铁链,“谁要来试一试啊?不要一分钱!”围观的百姓轰的一下让开,原来这男子的脸上长满了腐烂的痤疮,一直蔓延至皮肤,长成这个样子,乞丐都下不去口,更别说那些想要来寻欢作乐的客人了。彬鸢看着那些客人戏弄着那个男子,扭头走开,他不是圣母,不可能看见一个可怜的人就救下。走出去没过两步,彬鸢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惨叫,回头一望,原来是那瞎子被人当街扒了衣服,身上腐烂严重的痤疮让围观的百姓收了嬉皮笑脸,吓的后退几十步,怕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人群轰的散开,走的走,跑的跑,途留管事的站在街头。他已经见惯了这种场面,这小子的贱命够硬,都病成这副鬼样子了竟然没有死。管事的嘲讽一声:“我说,贱奴,就不知道好好的巴结巴结一下客人吗?看看你这鬼样子,把人都吓跑了。”被拴着铁链子的男子趴在地上,全然不知是的,偶尔路过的百姓都要绕开他。管事的瞧见不远处还站着一个白衣少年,奉承的说:“这位小公子要不要看看?可以买下来,两吊钱,一点都不贵。”见少年的表情变得非常严肃,管事的以为少年嫌弃这家伙活不久,赶紧吹捧的说:“别看他变成这个样子,命贱的很,绝对死不了。床上那功夫肯定是不行了,买回去当个奴隶,干干体力活还是可以的。公子要不要考虑考虑?”瞎子啊。彬鸢脑海中闪过了一些不太愉快的记忆,有一段时间他也是一个瞎子,他能够体会那种看不见被人唾弃茫然无措的感觉。管事瞧见少年走上前来,觉得有戏,拖了拖僵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公子觉得如何?”彬鸢从袖子里拿出两吊钱,递给管事,“把他脚上的铁铐打开。”管事麻溜的去拿钥匙,将脚铐打开,正要说一声,需不需要将人送过去,只瞧见白衣少年弯下腰,一点都不怕脏,直接将人抱了起来,转身离去。真是个奇怪的人……管事摇了摇头,也算是完成了老板吩咐的一件大事,终于把这混吃等死不会赚钱的废物给卖出去了,麻溜的跑进宜春房。这人真的好轻,彬鸢抱在怀里甚至感觉不到什么重量,凑近了一看,这人身上长着的痤疮,原来是诅咒。只有遭到诅咒的人全身才会长这种恶臭的痤疮,在还没有得到主人原谅之前,这人身上的疮死后也会带到下一世。彬鸢一路上无话,抱着人进入巷子回到家里。花澜看到仙君抱着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乞丐回来,吓得当即就叫了起来。“仙君!这个乞丐……”“去烧一锅热水。”彬鸢抱着人去房间,吩咐花澜烧热水。“好!”花澜还没有反应过来,愣愣地跑去厨房烧水。男子一路无话,甚至没有半点动作,看不见的关系,他的一举一动都显得格外的傻。彬鸢看着对方脏兮兮的衣服,脱下外套,怕对方想歪,解释着说:“我帮你把衣服脱了,洗澡过后上药。”男子半响反应过来,点点头,乖乖的张开双臂。弄完了这一切,彬鸢看着熟睡的人,因为身上长着严重的痤疮,梦中也承受着无比的痛苦。花澜轻手轻脚的进来,把熏香点好,才小声的说:“仙君,这人是谁呀?”“一个可怜之人罢了,熬的过去就让他留在这里,要是死了,就埋在后山算了。”“好。”花澜点点头,不太敢靠近床,他讨厌那人身上的诅咒气息。彬鸢还有一堆朝廷的事物要处理,起身去了书房,看了几本书,却突然觉得看不进去,脑海里总是会闪现那个男子的容貌。这个人上辈子做了什么才会遭到诅咒?彬鸢觉得好奇,便掐指一算,越算脸色越黑,哪知道,这男子竟然会是彬旭的转世。而这人身上的诅咒,竟是千年前自己过于愤怒的那段时间发下的诅咒。原来一切都是因为自己而起……思来想去,彬鸢已经看开了当初的一些事情,按理来说,他现在已经放下仇恨,可是为什么那男子身上的痤疮还是没有好。彬鸢因为心情烦躁,果断放弃了看书。来到房间,也不确定这人是醒着的还是睡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唯有胸膛微微起伏,乍一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这人洗干净之后面容长得普通,脸颊上带着许多伤,有撞桌子撞到的,也有被人打巴掌指甲刮伤的,再加上那密密麻麻的烂疮,看着就跟毁了容一样。许是察觉到床头有人,男子的睫毛微微颤抖,开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声音沙哑的说:“谢谢公子救了我……”“原来你醒着。”彬鸢看着对方面色平静,心口的疑惑更盛:“需要喝水吗?”男子点点头,从床上爬起来,彬鸢将水递给他。“你叫什么名字?”男子咕噜咕噜的喝掉水,说话的声音终于没那么沙哑了,听起来还是跟刮锅底一样难受:“大家都叫我贱奴。”“眼睛看不见吗?”彬鸢伸手在对方地眼前晃了晃,男子的瞳孔依旧没有焦距,可见得是看不见了。贱奴点点头,把杯子还给彬鸢,有些好奇救了自己的这位公子是谁,又为何救自己。他这一生,无不活在黑暗中,刚出生的时候身上就长了烂疮,被亲生父母遗弃,还是老乞丐可怜他收养了自己。老乞丐后来死掉,贱奴在帝都乞讨为生,宜春坊的老板看他可怜便让他去店里做事,做着最低贱的活,照顾那些身子瘫痪快死了的小哥。这几年他自己也半死不活,老板已经没有心情再照顾他这个只能吃饭不能接活的人。“你的喉咙受过伤,天生的还是?”“天生的。”贱奴沙哑的喉咙没有其他情绪,仿佛对于自己破烂的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