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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女人。记得小时候,那个女人总会轻轻地搂住我,哼着一首音调奇怪的催眠曲,直到我睡着。那时候的一切是那么的温馨,那个女人的病症还没有完全的表现出来,偶尔在她感到害怕时,都会将我紧紧地搂在怀中,告诉我不要害怕……可是,有一天她却忽然消失了——甚至在她死前也没有给我留下一句遗言。在她死去的那家精神病院里,有一本她每天都会捧在怀中的日志,上面记录了她和一个男人相爱的经过。不过,很遗憾,他们的深爱,都是她虚构的,她只是这个已婚男士的众多情人之一。在那一刻,我才明白,将她逼疯的人是她自己——这个活在谎言所构筑世界里的可怜女人。或许,她在屯钱的第一天就已经开始计划好了离开。看着满地散落的钱,忽然觉得脸上似乎有什么划过,舔了舔嘴角,苦涩的滋味刺激着味蕾。所以,我这是真的活过来了吗?获得了重生?我相信鬼魂或许会具有潜意识里故地重游的能力,但是,鬼是没有表情的,更不会有泪水……这样破旧的地下室里,突兀地囤积了这么多的钱,加上地上的一片狼藉,不知道其他人看到了会不会以为是罪犯的窝点呢?我自嘲地勾了勾嘴角,将掀落在地上的床板摆好,再铺好床单,脱掉那身颜色都洗的不再均匀的校服,折好放回原本的地方,躺回床上,将被子盖好,连头也一同蒙住——说不定,等我再睁开眼,就能回到墓地了。幻想总是美好的,而我总是这样毫不犹豫地选择逃避现实。在死前,处理掉那个女人留下的遗物后,我一直以来的愧疚和信念也随之崩塌了。一蹶不振的我,和偶然结识的社会兄弟们混在一起,将从天而降的一份遗产全部贡献给了酒商和毒枭。那个时候,我愚蠢地以为只有麻痹了身体,才能感觉到或者的快乐,等到醒悟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被掏空了。像我这么一个社会蛀虫中的渣滓,死后竟然会有一场庄重而完整的葬礼,就像墓地的那个老头所说的,我有一个好哥哥。那个女人深爱的男人还有一个孩子,现在估计正生活在国外,和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虽然我也是在死后才第一次见到他,但是对于这么一位有着面瘫脸的大哥,我还是非常感激的,尤其是在追悼会中听着的追悼辞,如果鬼魂也能哭,我当时肯定已是泪流满面了……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逃避的,比如说——饿了。我揉了揉正在抗议中的肚皮,在快要窒息之前将头上的被子推开,僵硬地坐起身来,从一个尘封的箱子里翻出了那个女人为我所准备的黑色套装穿上,随意地捡起了两张钱,再次走出了这幢公寓。第2章寻找回忆(二)“我说小穆,你刚才跑那么急是干什么?”公寓的保安听到推门声,立刻从长椅上坐了起来,摸了摸他的络腮胡子正准备责难我,却惊讶地瞪大了双眼,断断续续地问道,“你……你这是……有你mama的消息了?”“嗯,找到了。”我僵硬地点点头,留下一句让保安足以误会的话,直接向外走去。自从她离开后,我就不再碰触与黑色有关的东西,保安见我穿成这样,怕是会联想到很多吧?如果这是重生,那么我确实已经找到她了,不过找到的是她的坟墓——她是在离开的第一百天去世的,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涂鸦,我才惊觉命运竟是如此的讽刺。从报刊亭那买了几个馒头,一杯豆浆,一份晨报,我避开人群,来到公园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看了一眼报纸上的日期,似乎距离我得到那份所谓父亲赠与的遗产不远了,大概还有半个多月?十八岁的我这个时候正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除了游戏的活动日领取礼包的时候还能顿悟一下——那个律师找到我的时候,应该就是在活动日后的几天?我好像——是真的——活过来了?!馒头啃得太快,一不小心就噎着了,喝豆浆想要咽下去,跟着又呛着了……以前都是只能闻一闻看一看,现在能吃了,动作却过于生涩,为了这不知为何能捡回来的半条命,我努力地抑制着心中想要将馒头一口塞下去的冲动。这身体,究竟是睡了多久?远处走来一对相互搀扶着的老伴,尽管岁月给他们刻印下了太多的沧桑,但每次看着那温馨的笑容,我仿佛也能体会到其中的幸福与满足。坐在这里,看着他们在公园散步,是我这辈子觉得最美好的时光。再过不久,这个身形有些佝偻的老奶奶就会离去了,自那以后,她的老伴还是依旧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地每天坚持在公园里走动,直到生命的终结。目送着他们离开,我才慢悠悠地站起了身子,低头看了看身上的黑色装束,觉得很是碍眼!这不是因为回忆,而是因为长期以来养成的穿衣风格。很久以前,我就已经不再怨恨将我遗弃的那个女人了,这只是生活中不得不面临的抉择,谁也不是受害者,更何况,她留下了足够让我存活一世的钱。虽说,记忆瞬间涌现的时候,还能感觉到当初的歇斯底里,但沉静下来后,也就能够一笑了之了。我无奈地扯了扯紧贴着脖子的衣领,似乎尺寸也小了一点——真不知自己以前怎么能够忍受一直穿着那身傻到不行的校服。算了,还是去一趟市区吧,我默默地在心中哀叹了一声,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回走。人一旦懒惰习惯了,就会产生依赖性,我此刻竟然会非常地怀念那个刻板的管家大叔——以前的衣食住行几乎都是他打理的。按照命运的轨迹,继承了那份遗产后,我一定会努力少给他添些麻烦,加薪那也是必须的!翻出被仍在角落里的黑色大书包,我看了看床板,有看了看散落了一地的钱,挣扎了良久,蹲下身,随性地捡起地上的钱塞进书包里。估摸着差不多了,我挎着重量明显增加的书包,在保安同情的目光中,坐上了一台破旧的三轮摩托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了市中心。由于黑衣侠的造型,路人都向我投来了注目礼,在这个什么都很现实的社会里,我已经预料到了在商场会享受到的待遇。沿着男装区的楼层走了大半圈,总算找到了死前我唯一喜欢的品牌。走进专柜,坐在柜台前磨着指甲的女服务员懒懒地看了我一眼,装作没看见又低下了头,另一个坐在沙发上的服务员只好不情愿地站了起来,跟在我身后继续玩着手机。玩着手机的女服务员后知后觉的看见我拿下了一件衣服,正要出声阻止,却眼看着我拿了另外一件,顿时像吞了一只苍蝇一般,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没想到这次能